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10万辆,公交、旅游、出租行业节能汽车比重达到50%。
意见要求,2012年至2020年我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专用车、节能汽车、低速电动车、关键零部件六大类产品。到2015年,全省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规模力争达到5万辆,低速电动车30万辆,新能源专用车5万辆,天然气等替代能源汽车5万辆;新能源汽车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到2020年,上述生产规模分别达到20万辆、100万辆、20万辆、20万辆;新能源汽车行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亿元;并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企业集团和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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