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厦门市经发局获悉,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厦门市正征集2012年第二批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项目申报时间截止至11月9日。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据悉,此次申请的项目应在2012年10月30日之前建成,且符合: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据易碳家了解,厦门市自2010年开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对节能显著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财政奖励政策。两年来,不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采用这一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后取得显著节能成效,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根据新标准,对未获中央财政支持但达到一定条件的项目,市级财政也将给予每个项目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