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

文章来源: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碳交易网2012-08-10 16:01

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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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第一条 为规范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以下简称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行为,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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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是指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以下简称竞买人)参加排污权交易时,在价格成为竞争唯一指标的情况下,竞买人通过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分轮多次连续报价,确定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的交易方式。竞买人可在现场或异地通过网络进行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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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四条 交易所是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活动的组织机构,负责为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第五条 参加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活动的交易双方,应仔细阅读交易所《电子竞价系统使用手册》,严格遵守《试行办法》、《交易规则》,按照本规则规定参加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并对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第六条 河北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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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电子竞价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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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参加电子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可以通过《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电子竞价操作代理授权书》委托竞价操作代理人进行电子竞价操作。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第八条 电子竞价采取分轮多次报价的方式,针对每基本计量单位排污权的价格进行竞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第九条 每轮电子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根据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确定的受让方、成交价格和受让数量,当场出具《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并由受让方签字确认。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十条 上轮电子竞价交易结束后,转让标的已全部转让的,本次电子竞价交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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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每轮电子竞价交易结束后,转让标的尚未全部转让,且仍有两个以上竞买人的,由交易机构组织下轮电子竞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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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电子竞价交易报价开始后,在应价时间内没有竞买人应价的,本次电子竞价交易结束。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第三章 电子竞价交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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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电子竞价交易报价采取连续报价方式,竞买人在应价时间内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报价,报价指令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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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电子竞价交易加价方式为规定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第十五条最高报价结果以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记录数据为准。应价时间截止时的本轮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格,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为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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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电子竞价交易流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第十六条 排污权交易活动进入电子竞价交易程序时,竞买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十七条 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到达交易所指定的电子竞价场所,办理电子竞价登记确认相关手续。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十八条 竞买人对其电子竞价系统登陆用户代码、口令负有保密责任,凡使用其用户代码所进行的一切竞价操作均为竞买人完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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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竞买人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启动后登录电子竞价交易报价系统,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竞价规则开始报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第二十条 交易机构根据电子竞价结果出具《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二十一条 获得受让权的竞买人与转让方签订《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二十二条 竞买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该竞买人违约,交易所有权取消该竞买人电子竞价资格,并全额扣除该竞买人竞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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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取得电子竞价资格但未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电子竞价交易的;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2、竞买人违反交易所电子竞价会场纪律、劝阻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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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竞买人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电子竞价交易,但未按规定办理电子竞价交易登记确认手续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4、竞买人未按规定登录电子竞价交易报价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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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竞买人在电子竞价交易结束后,未按规定确认电子竞价交易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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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竞买人未按本规则进行操作,导致其竞价失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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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竞价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由交易所另行组织竞价活动,并通知到全体竞买人。因不可预见如单台电脑故障导致某一竞买人不能(或延缓)参与竞价系统报价的,该竞买人作为意外原因退出本轮竞价处理,参与下次(轮)竞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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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由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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