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学科建设扶持计划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深府[2009]239号)和《关于印发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09]240号),为加快新能源产业人才培养,促进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对新能源学科建设进行资助。
一、重点资助学科专业
《深圳新能源产业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相关专业。
二、资助金额和方式
资助方式:无偿补助
资助金额:给予开设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关专业的院校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产业相关专业的教学设备购置和实训基地建设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依法设立的高等院校。
(二)申报学科应符合以下条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1)为独立设置的新能源学科,年培养学生100名以上;
(2)学科设置应达到国内同级领域的先进水平,对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促进价值;
(3)学科主要方向应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4)学科设4-6个研究方向,具有较高水平的、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学科人才梯队总体结构合理,每个研究方向设学术带头人1名,成员4人及以上。学科组成员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5)具有本学科领域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所需要的设施和基本条件;
(6)在本学科领域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与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7)重视学科(专科)的内部管理,已制定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完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三)学术带头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方向学术带头人应为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指导研究生的水平和能力,并应了解国内外本学科方向的现状和学术前沿;
(2)学术带头人(梯队成员)应作为首位人员至少成功申报一项省级以上本学科方向的纵向科研课题、至少获得一项省级以上本学科方向的科研奖励、至少正式出版一部本学科方向的学术专著,目前正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3)学术带头人(梯队成员)应作为首位人员发表被EI、SCI、SSCI收录的
论文20篇以上,其中SCI、SSCI收录2篇以上;
(4)在相应学科领域内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受到同行与学生的好评。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新能源学科建设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十份,附提交文件目录,装订成册),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概况
(2)近年科学研究情况
主要包括发表论文数量,出版学术专著数量,获市级以上各类科研奖项,获发明专利数量,科研成果转让、被采用数量,科研直接经济效益,科研经费,2009-2010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数量等;
(3)近年教学与人才培养情况
主要包括培养各学历人才数量,获国家/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数量,出版教材数量等;
(4)近年工作条件
主要包括专业实验室面积,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数量及总值,中外文藏书数量,投资仪器、图书等经费数量,改善工作条件的其它经费投入数量等;
2、拟办学科简介及发展规划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1)学科提出的背景及概况
主要包括目前国内外学科发展现状与趋势,国内现有工作基础,申报单位对专业方向已有的研究内容和代表性成果等;
(2)学科情况
人员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主要人员情况;
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从事专业方向、联系电话、学术团体/专业杂志任职情况、专业工作简述、科技成就(承担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等)、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及特色;
(3)今后三年建设经费拟安排情况
投资使用方案要分类列出设备购置、土建、流动资金等资金用途,并需列出项目建设所需购置的主要设备、技术及软件等清单(设备种类、数量、单价等)。
(4)拟建学科今后五年的建设目标、预期成果及具体措施
主要包括基础条件、技术能力、学术能力、人才队伍、人才培养能力、学科文化建设等方面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3、申请资金补助的主要理由
4、附件(需列出附件目录):
(1)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术带头人(梯队成员)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3)学科带头人(梯队成员)与工作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
(5)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上述材料中,(1)-(5)条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他材料企业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补充提交。上述复印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验原件。
(三)第(一)、(二)条中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形式)。
五、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申报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对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的稽察、检查和审计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在每年1月15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进度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三、申报单位应按照资金申请报告批复的总体目标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项目出现重大情况需调整的,应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对不能完成总体目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
四、项目按规定要求达到项目总体目标后,申报单位应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并在完成整体目标两年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五、项目单位对所提供的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政府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一经发现,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将责令限期整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