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国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电价补贴一直由三部委发布目录来确权,自2012年发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录以来,至今总共公布了七批补贴目录。补贴新政文件作出了“新老划断”的制度安排,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录,补贴新政文件印发前需补贴的存量项目,将按流程经电网企业、能源主管部门和信息中心审核后由电网企业纳入补贴项目清单,并按阶段公布;前七批目录内项目直接列入补贴项目清单。
我们认为,目录制调整为项目清单制,不仅简化可再生能源补贴申报的审批流程,同时可加速发电企业的项目补贴确权及补贴兑付进度,利好企业融资以及电站交易。
存量项目:补贴确权分批公布,任重而道远
根据6号文的要求,前七批补贴目录之外的存量项目将按“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分阶段完成补贴清单的公布。其中,纳入首批补贴清单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规划的陆上/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光热、生物质项目;
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
全部机组完成并网时间要求:风电(2019年12月底前),光伏(2017年7月底前,但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延长至2019年12月底),生物质(2018年1月底前);
按规模管理的须纳入年度建设规模范围内;
上网电价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理论而言2006年及以后完成核准(备案)、且在2019年12月底前并网的合规光伏、风电、生物质等项目均属于存量项目,均可申请纳入首批补贴清单;但我们注意到光伏和生物质项目设定了更早的并网时间节点(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除外)。据了解,此项区分主要考虑到截至该时间节点,我国光伏和生物质电站累计装机规模已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总量。这意味着,在首批补贴清单之后,还有大量光伏和生物质电站等待补贴确权,该等存量项目的补贴确权依然任重而道远。
新增项目:按“以收定支”确定当年补贴总额,具体补贴确权待进一步细则出台
根据补贴新政文件,自2020年起,所有需补贴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项目”)均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确定,发改委和能源局将在不超过财政部确定的当年年度新增补贴总额内,合理确定新增装机规模。此外,在满足适用于存量项目的补贴确权条件的基础上,新项目还须在核准(备案)时已“纳入当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总额范围内”,方可取得补贴,该要求也是“以收定支”确定新项目的题中之义。
目前,国家尚未启动新项目补贴申报工作。我们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预计新项目的补贴管理也会采取类似存量项目清单制模式,但对于新项目补贴申报启动时间,相关部门尚未有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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