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虽已推动平价(低价)上网项目建设,但并非立即对全部风电、光伏发电新建项目取消补贴。随着可再生能源发展壮大,在现行补贴机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逐年加大,补足这一缺口、还信于企,是提升政府信誉,增强社会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信心的当务之急。围绕设置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由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李俊峰日前接受了记者的独家专访,认为当下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应征全用好,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此外,他还分享了对“后补贴时代”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可再生能源发展遇到的最大瓶颈,就是补贴机制问题”
记者:作为组织并主持了《可再生能源法》研究起草工作的
专家,您如何评价该法实施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成就,以及该法所起的作用?
李俊峰:《可再生能源法》于2005年获表决通过,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可以看到,我国可再生能源经历了从2005年到2018年的产业化高速发展。2005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合计130余万千瓦,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0.2%。截至去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7亿千瓦,其中,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约1.84亿千瓦和1.75亿千瓦,合计占全国发电总装机近五分之一,而且并网装机量多年保持全球第一。十多年来,风电、光伏发电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日渐成熟,产业化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发电成本大幅下降,产业体系逐步健全,产业竞争力占据全球前列。
我认为,《可再生能源法》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础,它确立了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地位、基本制度和政策框架,明确了政府和社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对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化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它的一些基本原则不能变。
但是,可再生能源发展遇到了最大瓶颈,就是补贴机制问题。截至去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累计超过1400亿元人民币。
“出现补贴拖欠,很大程度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行征收义务,导致35%到40%的比例没有征收上来”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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