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15年广东省将在整个珠三角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车4 .5万辆。
为此,广东省将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和实际推广应用数量对各市分类给予购车综合补助。另外,还将研究出台新能源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用减免政策,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等补贴政策,让新能源汽车有望共享公交车道、不受限号行驶约束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这无疑大大推动新能源汽车的落地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到2015年,珠三角地区要推广应用新能源车4.5万辆,其中广州1万辆、深圳2.5万辆、珠海1500辆、佛山2000辆、惠州1500辆、东莞2600辆、中山1500辆、江门和肇庆各45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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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在珠三角地区初步实现纯电动公交车的商业化运营,珠三角地区纯电动公交车保有量达4000辆,占珠三角地区公交车保有量的比重达15%,珠三角成为全国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的先行区。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到2015年,新增或更换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不能低于30%。各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纯电动车购置计划,确保到2015年年底珠三角地区纯电动公交车数量达到4000辆。
同时,要结合公务车改革要求,研究制定并出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方案,推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