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等事项。根据方案,从今年起,西安将对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以购买纯电动汽车为例,每辆车的国家补贴在3.325万元到5.7万元不等,加上西安市的配套补助,购买人最高可获11.4万元补助。
另外,今后两年,西安新增出租车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车辆不低于1000辆;在公务车中也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加快充电站和维修服务网点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推广方案目标推广新能源汽车1.1万辆,到2015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利用不低于500辆,开设10条纯电动公交和混合动力公交专线。今后,新增出租车也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西安市将建设充足的立体充电塔、地面充电站、分散式充电车位以及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点。保障社会车辆充电和维护需求,西安市要求今后新建各类停车场需建有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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