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约束性可再生能源指标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1-22 11:48

即使曾经是欧盟最引以为傲的环境指标———2030年约束性可再生能源指标协议(简称协议),也不得不因过高的成本而被考虑削减力度。欧盟委员会削减力度的考虑迎合了许多公用事业公司,但同时也激怒了一些环境保护组织。作为引发各国和各委员会成员激烈争辩的尖锐话题,能源环境指标议案将于1月22日由欧盟委员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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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召开的讨论会议中,争论最为激烈的项目之一是欧洲各国到底需要多少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目前,英国正在大力加强核能的利用,显而易见英国是反对该协议的;而作为该协议最有力支持者的德国正在逐步关闭核反应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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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指标作为协议主要讨论对象可能将被妥协,估计会有27%为不具约束性指标。但相关发言人也表示,不具约束性的可再生能源指标需要由更加完善有力的规定给予信用保证,从而来保障包括一些与能源基础设施、智能网络和可共享能源的跨国约束性能源项目更加有效的运行。如果在德国强烈反对下,协议仍然采取妥协办法,那将意味着欧盟的2020年目标协议将发生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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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欧盟声明的约束性指标在1990年水平指标下有20%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完全被20%的可再生能源取代。这种改善20%能源效率的方法曾经只是异想天开。因此在2030年的能源协议中,将更加侧重于严控、量化基础设施技术方面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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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研讨也同时被其他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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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强有力的补贴支持着可再生能源发展,从而迫使欧洲工业成本的提高,导致企业竞争力降低。美国页岩气的兴旺发展推动了天然气的生产,从而降低了天然气价格,引发了制造业的复兴。有报道称,2005~2012年,美国天然气价格在本土下降了66%,然而在欧洲同样的时段却上涨了35%。去年,欧洲一些能源公司担心竞争力差距进一步扩大,要求欧洲政府重新、系统的考虑能源政策,并要求大大削减可再生能源补贴。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协议指标的争议在各国和企业之间持续发生。英国争辩道,强有力的约束性指标是应该健全一个更加环保的能源结构,而目前只是关注气体排放量而不是可再生能源。另一方,诸如法国、意大利、德国、荷兰和西班牙,他们一致认为相比1990年标准,2030年协议指标应降低至少40%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然而,一些东欧国家也担心这样的指标过高,欧盟的一些委员们也同样认为减少35%会更合适。类似像德国能源巨头EON公司等公用事业企业对可再生能源指标表示强烈反对。而那些建设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的公司,例如阿尔斯通、VESTAS认为可再生能源在约束性指标里应占有超过30%的比例;绿色和平组织则倡导希望可再生能源指标能达到45%。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评论家们指出,想要达到可再生能源指标需要大量的补贴来支付昂贵的技术成本,然而碳排放配额盈余仍鼓励发电企业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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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也同样指出2020年的可再生能源指标是有缺陷的。但是,若没有一个强制性的指标,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进步将不会发生。1月22日,欧盟委员会将对协议进行提案,欧盟各国领导将在3月份决定是否签署2030年约束性可再生能源指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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