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11个“无废城市”建设
试点,包括: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同时,河北雄安新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福建省光泽县、江西省瑞金市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
试点一并推动!
“无废城市”自国务院印发文件后,23个省区市推荐了59个候选城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逐一审核筛选,最终选出“11+5”共16个城市作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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