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光伏招标中的碳足迹要求
法国于2000年3月24日成立能源监管委员会,通过参与各类措施制定和实施,监管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并维护公平竞争。
在规范光伏招标方面,能源监管委员会于2011年起对100千瓦峰值(kWp)以上的光伏项目推行招标机制;2016年光伏组件碳足迹被纳入100kWp项目招标评分标准(即CRE4);2019年开始要求100kWp以上的项目强制执行简化碳足迹评估(ECS)并由指定机构出具报告;2021年,招标机制由CRE4过渡到PPE2,并在2023年4月对ECS计算方法进行了更新,当前最新版本的PPE2文件于2024年10月发布。
ECS是一种针对光伏层压板(无框光伏组件)产品碳足迹的评价方法,这种方法要求对光伏组件所需的主要部件材料进行清点和量化,然后确定组件制造地点的分配系数,并采用默认系数法或生命周期评价(LCA)方法来确定产品的碳足迹值并为标书中的“碳影响”进行打分。根据实际运
行情况,ECS也在不断调整和更新。在2023年4月发布的版本中,PPE2更新了ECS中默认碳足迹因子值、损耗系数等参数,增加了纳入核算范围的材料类型,提高了关于制造地信息标注、LCA数据审核等方面的要求。根据PPE2文件要求,光伏组件的碳足迹值范围为200—550kgCO2e/kWp(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千瓦),在此范围内对组件碳足迹值进行打分,分值越高表示碳足迹值越低,碳足迹的权重为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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