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产品
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初步完成全省重点企业
碳足迹碳排放因子基础数据收集,启动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
方法学核算体系建设,完成1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到2025年,基本完成6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初步建立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排放因子数据集及核算模型、碳足迹公共服务
平台,推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
绿色低碳转型,初步实现碳足迹标识国内国际互认。
《工作方案》的出台,明确了山东省碳足迹评价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聚焦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评价、核算标准评价体系建设、服务应用推广3大关键环节,部署了8项重点任务,旨在通过碳足迹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提升产品绿色低碳水平和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体系。
碳足迹评价工作的核心是通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评价,收集、计算、整理配套排放因子基础数据集,满足企业国际贸易碳足迹标识要求,以及绿色消费产品碳足迹标识要求。结合全省产业发展实际,明确碳足迹评价范围、评价方法,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体系。
碳足迹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
碳中和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强化企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体责任,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重点产品出口和提升相关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服务和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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