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
碳减排项目开发。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
碳减排项目开发机制,推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
绿色低碳改造和环保绩效创A,支持
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与推广应用,推动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企业自觉开展碳减排行动,主动开发碳减排项目。
(二)开展减排量核定登记。建立健全碳减排量化核算体系,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减排量评估,对企业低于年度基准排放部分
碳排放量,以及实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改造和环保绩效创A等产生的碳减排量进行核定,并在全省
碳排放综合管理
平台建立碳减排项目数据库进行登记。
(三)探索资产化实现路径。研究制定碳减排资产认定、登记和管理规范,建立以减排量为基础的碳资产量化标准,引进权威第三方机构,采用国际通用的技术和方法,对企业碳减排量开展资产化认定,保证碳减排资产价值的客观和公允。加强碳减排项目数据库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以碳减排资产为抵质押标的物的金融业务,推动企业碳减排资产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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