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汇林业,依据国际、国内相关法律,将其预期的吸碳除排效果商品化、资产化,打包上市,成为碳中和工具,在林业主体价值犹存的基础上率先实现林业的生态价值。这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京都议定书》的环境补偿机理,是对人类环境保护事业的贡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适用于中国的《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已于2013年进入了第二责任期。回顾第一责任期的执行情况,正如本文首节提到的那样,毋庸讳言,获得“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签发的项目,鲜有碳汇项目。这与碳汇资产的稳定性、确定性相比于其他工业减排项目更难执行,尤其是作为“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的主要人事方欧盟当时甚至一度拒绝收购碳汇有着重要的关系。今天,欧盟的上述立场并无根本性改变,欧债危机更是雪上加霜,国际碳资产交易十分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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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风物长宜放眼量”。投资界有这样一句至理名言,逐浪追涨是战术,逢低吸纳是战略。更何况,历经美债危机、欧债危机的数年间,中国悄然跃升为国际第二大经济体,彼消此长,碳资产需求的国际格局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家所应承担的国际责任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和我国政府博弈与协商的焦点。这也意味着,我们要想通过“清洁发展机制”为国际碳平衡做贡献,必须同时做好国内的清洁发展与碳平衡,没有“美丽中国”,就没有美丽世界。碳汇林业作为在中国自身可以大规模打造的碳资产势将成为战略投资的新焦点,其现实路径包括了《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国际国内自愿减排机制;京、津、沪三地官方碳交所交易机制和方法学等各项准备紧锣密鼓,基本就绪;境内外业界咨询服务机构纷纷抢滩登陆,聚首“美丽中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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