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多领域融合发展,释放协同创新效能
支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重点支持绿色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应用、虚拟电厂、零碳能源、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CCUS)、污染物治理等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兼具绿色和普惠特性的金融产品,优化对小微企业、特定群体、农户等的金融服务。
发挥数字科技支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数字技术应用,优化推广智能化、差异化、场景化绿色金融服务,提升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识别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行动方案》还提出强化组织保障、用好政策激励、加强标准建设、强化融资对接、促进交流合作、做好宣传总结等6条保障措施,夯实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在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的牵头指导下,深圳绿色金融加速发展。绿色金融立法引领先行,《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落地实施、成效显著,全国率先出台金融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12条”举措。
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形成政策引导、行业自律“两位一体”的绿色金融工作推动机制,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形成示范引领效应。首推金融机构强制环境信息披露,披露主体类型和数量全国领先。
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涌现,首创数字化企业碳账户和“降碳贷”新型信贷服务模式,落地全国首单“乡村振兴”绿色金融债券、全国首单适用《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债券、银行间市场粤港澳大湾区首单蓝色债券、银行间市场首单租赁行业蓝色债券,全国首推
碳债券、
碳基金、
碳配额质押、碳资产
托管、绿色结构性存款、跨境碳资产回购交易等
碳金融产品,绿色贷款规模突破1万亿元。
加入全球可持续发展金融中心网络(FC4S),FC4S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验室落地深圳,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绿色金融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果丰硕,走在全国前列。
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落实落细《行动方案》,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支持深圳探索超大城市碳达峰路径,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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