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绿色转型的意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署,加强“双碳”财政保障力度,发挥财政政策的激励约束作用。
深学笃行凝聚财政政策合力
重庆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双碳”工作,今年9月,专题组织学习《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精神,全局上下凝聚共识、统一思想,确保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各领域统筹发力,支持做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转型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从2023年起,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大事要事财政保障清单,运用数字化手段动态跟踪,实现从决策、政策到项目、资金的精准匹配,做到大事要事财政靠前谋划,推动财政资金由后端保障向政策研究项目储备延伸,增强财政保障重大战略决策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截至2024年9月,全市已投入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财政资金261亿元。
多领域强化财力保障
一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资金支持,加大
页岩气等
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建立“多增多补、冬增冬补”奖补机制,推动
页岩气开发增产上量。1—9月,重庆页岩气产量超88亿立方米,增长近20%,实现连续12年增长。实施一批节能降碳、
清洁能源替代、固废综合利用等综合改造项目,支持企业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
碳排放,推动实现能源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全年预计安排市级以上财政资金超17亿元。
二是支持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以推进循环化改造、再生资源利用、低碳产业发展等为重点,对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优化产品结构降低能耗强度的技术改造等项目,最高按项目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补助;支持绿色创建活动,对获批国家级绿色园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
试点示范,以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等,截至目前,市级财政已补助约8000万元。支持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在中央设立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设立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资金,2024年安排超过3500万元,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此外,市级财政安排超7000万元,支持各区县开展地膜使用回收工作。
三是加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坚持把智能网联
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大力支持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综合运用车辆购置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全新车型研发奖励、以旧换新补贴等一揽子财税政策,助力智能网联汽车生产研发和推广应用,今年已累计安排市级以上财政资金超21亿元,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1—9月,全市汽车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5.9%,新能源汽车产量达59.43万辆,增长1.3倍。支持公共交通建设和运营,中心城区已经构建“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穿梭巴士相衔接、小巷公交为补充”的多模式、多层次、一体化公共交通出行体系。市财政将公交和轨道运行纳入成本规制补贴范畴,每年资金补助额度约70亿元。
四是支持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垃圾分类收运方面,引导区县加快垃圾分类投放点和设施建设,城镇前端分类投放系统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已覆盖全市100%的行政村和99%以上的自然村组。与此同时,为解决垃圾中转和处理设施“邻避”难题,自2016年起,重庆市推行实施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异地补偿机制,通过收取垃圾输出区异地补偿费补偿垃圾输入区,并专项用于市属生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周边市政设施配套、环境整治等工作。今年,中心城区垃圾输出区共补偿垃圾接收区1.5亿元,有效保障了中心城区垃圾异地转运,提升集中处置效率。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全市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发电为主、卫生应急填埋为辅,厨余垃圾处理方式主要采取资源化利用。2024年市级财政投入9.6亿元,保障中心城区垃圾转运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年预计处理生活垃圾41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产出工业原料油4.6万吨,实现沼气发电1.3亿度、焚烧发电17.9亿度。
五是稳步提升
碳汇能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2024年重庆财政投入资金21.46亿元,实施“双重”、“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国家储备林建设和乡村绿化等造林项目,完成林草重点建设任务354.18万亩,持续提高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
碳汇能力。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06%,较三年前新增310万亩,覆盖率提高2.56个百分点。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2022年以来,财政牵头推进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工程建设,总投资50.3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20亿元。通过实施山水工程,保护和提升长江沿线江心岛屿、半岛、库湾、湿地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效改善区域水土流失现状,减少石漠化区域分布面积,增强三峡库区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功能,保障长江干流(涪陵—云阳段)国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稳定维护三峡库区水生态安全,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强化财税政策激励约束作用
一是纵深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牵头出方案、建机制、推改革,在全国实现两个“率先”:市内重要河流率先实现全覆盖,率先建立长江干流跨省补偿机制,重庆市“高位推动、统一标准、闭环运行、集中清算”的改革经验得到了财政部充分肯定。目前,全市已基本实现长江流域重庆段干流和重要支流全覆盖。
二是认真落实“两新”政策。用好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工业、医疗设备、环境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财政等13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加力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6项政策措施,对汽车报废、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和绿色智能家电等以旧换新进行补贴,加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落地落实。
三是大力支持绿色消费。重庆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示环境标志与节能产品清单,对清单内的产品明确采购要求,2024年1—9月,全市采购节能(节水)产品3.81亿元,采购环境标志产品6.61亿元。落实中央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为纳入相关部门备选项目清单、符合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提供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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