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23〕170号)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
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我市碳达峰
碳中和“1+1+4+8”政策体系,结合《成都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成都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成都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城乡建设领域是
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城乡建设领域
碳排放量及其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比例均将进一步提高。《实施方案》重点聚焦
绿色低碳城市、
绿色低碳基础设施、绿色
低碳社区、绿色低碳建筑、绿色低碳建造、绿色低碳县城乡村等6个方面,提出了25条对应的工作举措。
01
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提出优化公园城市空间格局、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做好既有建筑有效利用3项措施。
02
建设绿色低碳基础设施方面,提出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设施、加强供水供气排水污水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绿色照明、构建全域公园体系5项措施。
03
推进社区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提出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倡导
低碳生活方式3项措施。
04
促进建筑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提出持续发展
绿色建筑、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升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水平5项措施。
05
推进全程绿色低碳建造方面,提出倡导绿色设计、推进绿色施工、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智能建造
试点、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6项措施。
06
统筹县乡绿色低碳建设方面,提出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应用与电气化3项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举措和目标,对于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如期实现我市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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