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树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国家“双碳”战略以及坪山区
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第2024001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坪山区应抢抓“双碳”机遇,建立“双碳”先行示范区的建议
(一)分时有序推进“双碳”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展近零
碳排放试点建设。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
碳中和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先后印发实施《坪山区用能预算管理实施方案》《深圳市坪山区节能降碳行动计划》《深圳市“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新建公共建筑
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执行要求的通知》等,加强顶层设计,支持“双碳”建设。围绕打造“光储充一体化”应用全球示范城区的目标,以坪山高新北(沙田北)片区为重点区域,探索实施三生融合低碳用能解决方案。持续开展近零
碳排放试点建设,从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建筑、企业等六大主要领域推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创建,并作为重点工作长期推进,目前已完成三批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申报,成功申报共计5个试点项目。
一是深圳市捷佳伟创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为深圳市第一批近零碳排放企业试点,已应用中央空调自动控制系统等节能设备和节能技术,建成装机容量达535.68kWh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2020年光伏发电量67万kWh),且在废料垃圾处理、车辆管理和节能节水等方面已建立管理制度和治理机制,围绕加强可再生
清洁能源利用、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强化企业园区绿化等四大领域,开展加建光伏发电设施、强化水资源节约、加强能源资源利用、完善废弃物处理、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改善现有绿化养护、构建碳排放信息公开制度等,打造近零碳排放企业。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所有创建任务,计划本年度开展验收。
二是坪山区委、区政府第二办公楼,该项目为深圳市第二批近零碳排放建筑试点,每年开展各项节能降耗和低碳改造工作,如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推动室外停车场充电桩安装率100%、开展节水改造、积极申报节水型单位、采用“高性能玻璃幕墙+隔热膜”降低太阳辐射热量等。目前项目各项创建任务均达时序要求,预计可按时于2025年开展验收。
三是中建科技深圳科研产业基地,该项目为深圳市第二批近零碳排放建筑试点,是中建科技集团在深圳首个自持物业项目,由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旗下中建科技集团
北京低碳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投资、建设、运营。产业基地项目定位为全国首个近零碳运行,绿色建造、低碳建造、智慧建造三造融合的全生命期低碳建筑标杆,计划取得近零能耗建筑标识、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等绿色低碳建筑认证,打造建筑环境品质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运营管理智慧高效的具有中建科技特色的全生命周期低碳建筑标杆。当前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预计于2024年底竣工投入运营。
四是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该项目为深圳市第三批近零碳排放企业试点,已完成清洁生产、环保设施改造提升等项目,同时建立节能制度,具备良好的减污降碳工作基础,预计可按计划开展创建并完成验收。
五是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该项目为深圳市第三批近零碳排放校园试点,以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打造,主要用能系统比如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等主要耗能设备均为能效1级,从建筑被动围护结构到用能设备已具有建设绿色低碳校园的基础。目前校园绿化覆盖率达30.4%,已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立体景观
平台,力争打造坪山区首个近零碳排放校园试点,为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及民办学校的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经验。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指导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坪山区委、区政府第二办公楼、中建科技深圳科研产业基地、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和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5个试点项目按时序完成创建,并组织申报第四批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关于将光伏建设与城市道路、广场以及停车场路面规划建设相结合的建议
光伏发电具有环保、节约资源的优势,在城市道路建设中应用对于我区推进“双碳”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区支持并积极配合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工作。
我区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结合坪山区非灯控路口隐患问题实施坪山区非灯控路口交安设施完善工程,其中在97个路口机动车道设置太阳能板供电的LED道灯,93个路口机动车道设置太阳能自发亮LED道灯,项目已于6月底完工,大幅提高坪山区路口交通安全性和能源利用效率。
结合相关光伏建设方案,我区将在后续开展的停车场、连廊等建设项目中重点考虑光伏建设方案,加快光伏项目谋划,严格把控光伏项目建设质量,规范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确保完成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任务。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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