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彦希
(中国海油集团能源经济研究院)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由科学共识逐步转变为目标行动。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气候变化问题的根本原则,1997年《京都议定书》明确发达国家的两阶段总体减排目标,2015年《巴黎协定》提出全球相对工业化前2摄氏度的温控、并努力实现1.5摄氏度目标,还对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机制做出了安排。在此背景下,全球主要国家提出了
碳中和目标,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家更是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实现
碳中和目标,并给出可行路径。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发布的《企业“碳中和”目标设定、行动及全球合作》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0月12日,全球已有3821家企业加入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其中1399家企业作出了明确的净零承诺,中国内地有71家企业承诺通过SBTi设定减排目标[1]。由此可见,碳中和目标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进入“共治”的新阶段[2]。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上达成一项新的重要共识:“以公正、有序和公平的方式,推进能源系统向脱离所有化石能源的方向转型,在这个关键的十年加速行动,以便在2050年左右实现科学的净零排放。”在新形势下,能源领域和油气行业将成为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主战场,全球50家油气公司已加入《石油和天然气脱碳章程》,国际石油公司纷纷提出“净零”
碳排放目标,并提出能源转型的战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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