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情况的监测监管
一是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时将实施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抄送相关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并将具体项目抄送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开展建档立卡。
二是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加强项目监管,落实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各方合法合理权益。
三是实施过程中,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收益分配落实情况,切实发挥项目收益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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