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碳达峰、
碳中和决策部署,有序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更好支撑南充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日前印发《南充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效期为10年。《实施方案》提出,我市将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创新驱动,高效发展;稳妥有序,安全发展”四条基本原则,稳妥有序做好碳达峰各项工作,努力为全省实现碳达峰作出南充贡献。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碳达峰主要目标,提出“十四五”期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相应提出2025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
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等阶段定性定量目标。
针对碳达峰重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聚焦达峰目标,立足资源禀赋,着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耗能效提升、城乡建设低碳转型、交通物流绿色变革、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固碳增汇能力提升、低碳零碳科技攻关、全民绿色低碳倡导、全市协同推进碳达峰等十大行动,围绕加快建设区域制造中心、金融中心、交通物流中心、教育体育中心、医疗卫生中心、文化旅游中心,与达州组团培育川东北省域经济副中心战略定位,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助力全市碳达峰工作。
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实施方案》紧扣南充市“建设中心城市”发展定位,提出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完善绿色丝绸之路理念体系,以及加大绿色贸易、产业、技术、金融国际合作力度,构建“走出去、引进来”发展新格局。
同时,《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健全实施统计核算体系、法律法规标准、经济措施、市场化机制等四个维度的碳达峰政策保障措施。明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统筹协调,压实部门(单位)责任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同步建立可落实、可考核、可量化的碳达峰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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