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绿″行为被禁止
现行的欧盟《不公平商业行为指令》禁止两类″不公平商业行为″包括:
1、误导性商业行为。
2、激进商业行为。
本次修订在禁止类清单中增加了4项″误导性商业行为″,都涉及″漂绿″行为:
1、展示未经认证或非官方的″可持续标签″(sustainability label);
2、无真凭实据的″一般性环境声明″(generic environmental claim);
3、环境声明针对整个产品或企业,而实际只涉及产品的某一方面或企业的特定活动。
4、基于温室气体排放抵消,声称产品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具有中和的、减少的或积极的环境影响。
其中第四项对于″碳中和″、″零碳″产品标签有着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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