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津政发〔2022〕18号)和
绿色低碳发展行动部署安排,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有代表性的区(园区)组织开展碳达峰
试点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天津市碳达峰
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各区(园区)能源结构、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不同,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也面临不同的困难挑战。建设碳达峰试点可以有效激发各区(园区)探索开展绿色低碳转型相关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市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方案》提出了市级试点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建设内容,并明确了组织实施流程。
试点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六项内容:一是确定试点任务。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产业优化升级、节能降碳增效以及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谋划部署建设工作。有条件的试点区(园区)先行探索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碳账户,打造重点行业、产品
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二是谋划重点项目。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绿色先进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二氧化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方面谋划实施重点工程和项目。三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持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围绕绿色低碳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和引导企业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深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和模式创新。五是夯实管理基础。加强
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先行探索推动能耗双控向
碳排放双控转变。试点园区探索建立以碳排放控制为导向的管理机制。六是开展全民行动。加强生态文明科普教育,普及“双碳”基础知识。深挖绿色低碳发展典型
案例,并加强宣传推广。推广绿色
低碳生活理念,促进绿色消费。
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及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方案》。一是确定试点名单。区发展改革委提出试点申报意向,市发展改革委统筹,确定试点名单。二是编制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区(园区)科学编制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和进度安排。三是开展试点建设。试点区人民政府和试点园区管理机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四是加大支持力度。在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市级节能降碳专项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在评选“我为碳达峰碳中和做贡献”先进班组、先进个人时,予以优先考虑。五是加强总结评估。试点区(园区)既要先行先试,力争探索出有益成果;也要实事求是,发现现阶段不可行、推不开的工作任务,及时纠偏。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行业
专家和专业机构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帮扶。六是做好经验推广。及时梳理总结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模式、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广。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