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城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白城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2〕11号)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白城市碳达峰工作,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
绿色转型,市发改委组织起草了《白城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先后多次征求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建议。《方案》已经通过了省能源安全暨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衔接性审核,经2023年第14次市政府常务
会议讨论通过,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等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充分衔接省方案,安排部署十大行动。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并结合白城实际,细化了十大行动的重点工作任务。
四、组织实施
《方案》从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等三方面提出组织实施保障,为推动落实碳达峰重点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接下来,在《方案》基础上,白城市将推动能源、工业、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五个领域分别制定各自领域的碳达峰实施方案,构建“1+5”政策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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