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举措,自觉为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坚持全国一盘棋,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
2022年3月,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5号),2022年12月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9号),明确了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标志着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23年4月6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永政发〔2023〕5号)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部署,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行动,我区研究制定了《零陵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降低二氧化
碳排放等方面的主要目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5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区碳达峰指导思想,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全过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
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
绿色变革,确保2030年实现碳达峰。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明确了“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全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上级下达目标,确保2030年实现碳达峰。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提出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等“碳达峰十大行动”,共35条措施。
第四部分,政策保障。包括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健全制度标准体系、落实财税
价格支持政策等3个方面政策保障措施。
第五部分,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等3个方面组织实施措施。
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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