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福建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落实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要求,增强减污降碳财力保障,综合运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
近年来,福建支持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实施一系列淘汰落后产能和城乡
绿色低碳建设奖补政策,对工业企业开展节能技改项目予以奖励;对
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公共服务场所公共充电桩、企事业单位充电桩建设等给予补助;支持建设重大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
绿色低碳
试点项目等;支持培育壮大
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产业链,加快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为提升生态环保监管能力,福建省支持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重点实施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空气及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海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支持实施一批绿色低碳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涉及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资源综合与循环利用技术等;支持搭建一批科技创新
平台,推动围绕环保与安全技术等绿色经济领域开展基础研究。
在提升生态
碳汇能力方面,福建运用财政政策,支持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各地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稳步提高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统一天然林管护与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率先探索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强化森林固碳能力;推进闽江、九龙江流域山水工程项目建设,提升流域生态系统
碳汇能力;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推动实施矿山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此外,为完善绿色低
碳市场体系,福建推进
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改革试点,将电力、石化、化工等9个行业纳入
碳市场交易;支持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试验区建设,丰富
碳金融产品,推广“节能减碳”绿色金融服务;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落实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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