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国家碳达峰
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
试点建设,聚焦破解
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据悉,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将在15个省区开展,共35个名额,其中广东省有3个名额,广州拟进行申报。
2025年,试点范围内将初步形成一批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
《方案》提出“坚持积极稳妥、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安全降碳”4条工作原则,以及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到2030年,试点城市和园区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带动作用明显,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目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方案》还重点部署了5方面试点建设内容。确定试点任务方面,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根据国家和所在地区“双碳”工作部署,谋划提出能源、产业、节能、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试点建设任务。实施重点工程方面,试点城市和园区要结合试点目标,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形成对试点工作的有力支撑。强化科技创新方面,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创新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形成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完善政策机制方面,试点城市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融、投资、
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创新
碳排放核算、评价、管理机制。试点园区要着力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开展全民行动方面,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大力推广绿色
低碳生活理念,普及“双碳”基础知识,创新探索绿色出行、制止浪费、垃圾分类等方面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各级干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首批35个碳达峰试点建设中广东共3个名额
据悉,国家发改委将统筹考虑各地区碳排放总量及增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首批在15个省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共35个名额,由有关省区发展改革委提出建议名单,经本地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国家发改委将根据首批试点推进情况,组织开展后续试点建设。其中,广东省有3个名额,与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一样。
根据要求,试点城市建设主体原则上为地级及以上城市,试点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园区。据了解,广州拟申报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这项任务也位列今年广州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明确市政府将跟踪指导碳达峰
碳中和试点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试点示范。此前,在广东省公布的省第一批碳达峰
碳中和试点当中,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市天河区机关大院、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建四局科创大厦项目等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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