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以政策法律为先导
“应该说,碳达峰碳中和的一揽子政策、行动及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徐华清说,过去十年来,我们印发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出台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在一系列政策、行动及保障体系的加持下,我国的碳排放明显减少。根据初步核算,2022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2年下降36.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7.5%,比2012年提升7.8个百分点。
同时,我国也在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我们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达成《沙姆沙伊赫实施计划》,着力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扎实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有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帮助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实现“双碳”目标,是中国向全世界作出的庄严宣示。放眼未来,中国探索的这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中国式”高质量发展道路,大有可为。
未来,政策、法律、科技、市场等都需要继续发挥作用。如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碳中和发展研究院院长黄震在谈及能源绿色转型时所说,“面向碳中和的能源绿色转型,绝不仅仅是能源问题,也绝不仅仅是技术问题,它是一个全局性、系统性的问题。要循序渐进,先立后破,要以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主导,科技作为战略驱动,市场作为重要支撑,进行顶层设计和科学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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