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湛字〔2023〕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现就《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
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对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2022年7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公开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是广东省贯彻国家部署、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并制定落实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湛江市发展改革局积极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湛江市也成为全省除广州市外第二个制定出台碳达峰碳中和“1+1”政策体系的地市。本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是第一个“1”,是对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统筹部署,提出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高质量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明确了顶层制度设计。
二、《实施意见》制定的基本思路是怎样的?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湛江市新时期区位条件和特色优势,充分结合地区能源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将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要求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局。
一是坚持统筹推进,科学降碳。坚决服从党中央及全省统一部署,强化总体设计、整体部署、分类施策、系统推进,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与经济增长、降碳减污、生态保护修复等多项工作常态化融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绿色转型。
二是突出特色重点,精准降碳。深入分析湛江碳达峰碳中和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聚焦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提升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巩固提升多元
碳汇能力。
三是坚持稳扎稳打,安全降碳。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坚持能源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两大基本点,通盘谋划、先立后破,把握好降碳节奏和力度,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
四是坚持开拓创新,依法降碳。加快建立健全与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相适应的财税、
价格、投资、金融、统计等政策和制度,积极探索并推进有利于湛江降碳增汇的法规制度、政策标准、技术产业落地,创造更加有利于优质产业、先进产能和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的环境。
三、《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碳达峰碳中和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其中2025年、2030年目标以定量为主,2050年、2060年目标以定性为主。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初见成效,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化水平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49.8%左右,森林覆盖率及森林蓄积量保持稳定,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效显著,基本建立绿色低碳现代工业体系,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54.7%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3.53%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250万立方米,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达峰后碳排放稳中有降。
展望2050年,
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建立,协同建成我省沿海电力产业基地,打造成为世界级重化工业基地以及绿色高端临港产业集群。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建成,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四、《实施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实施意见》提出了关于经济社会、产业体系、能源体系、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生态碳汇等6大方面共14项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求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是建设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体系。要求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三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要求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四是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打造高水平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推动农业农村减污降碳。
五是提升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要求加快科创
平台及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前沿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推动绿色低碳技术转化应用。
六是巩固提升多元碳汇能力。要求摸清生态碳汇本底,培育特色生态碳汇增量,谋划人工碳汇能力建设。
五、《实施意见》对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的发展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近年来,湛江市立足“三化三大”发展理念,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具有湛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级。
《实施意见》提出,在建设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方面,一是要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着力发展壮大绿色钢铁、绿色石化、高端造纸、绿色能源四大支柱产业,带动发展绿色循环中下游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现代医药、电子信息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重点是大力支持
清洁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绿色物流、节能环保、生态旅游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三是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规模。
六、《实施意见》如何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
近年来,我市工业领域的钢铁、石化等高化石能源消费项目接续投产,对能源的需求尚未达峰,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较高,未来能源消费水平仍将较快增长。同时,湛江市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优越,以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伏、生物质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持续提升,廉江核电一期工程加快建设,能够有效支撑能源系统实现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全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一是要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用能,开展分行业能效“领跑者”评选活动;二是要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化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大力遏制煤品、油品消费过快增长,强化天然气供应能力,做好能源低碳转型过程中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三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关键是大力开发海上风电,打造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同时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持续推进光伏发电、陆上风电开发,按需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积极探索发展海洋能、氢能等新型能源开发及利用;四是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重点要推进煤电行业节能降耗改造,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支持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持续提高电网对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送出、消纳和调控能力。
七、如何保障《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为确保提出的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组织实施、能力建设、政策支撑和交流合作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发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作用,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负责制,视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或批评问责。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学习,建立
碳管理制度体系及人才队伍,积极研究利用各类政策工具助力行业企业低碳转型,积极开展碳关税和绿色贸易壁垒等国际规则的应对措施,
三是强化政策支撑。加大对清洁能源及清洁能源设备进出口通关支持力度。研究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持续引导各级财政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向清洁低碳项目和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倾斜。
四是强化交流合作。积极融入国内外碳汇合作体系,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东盟等国内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合作,建立清洁低碳产业链企业协同发展合作机制,开展学术研讨、人才交流、项目合作、培训考察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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