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的《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2030年前城乡建设
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能耗强度和
碳排放强度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力争2060年前城乡方式全面实现
绿色低碳转型,城乡建筑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运行。
《实施方案》从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两个方面,提出稳妥推动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的十二项重点任务。
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七项任务:优化调整城市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绿色
低碳社区建设,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积极推进绿色低碳住宅建设,稳步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持续优化城市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
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五项任务:全面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着力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污水低碳治理,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
《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完善政策标准计量体系、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完善金融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四项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在以下四个方面着重突出了云南特点:
一是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强调推动形成以昆明为中心、以都市圈为核心、以城市群为形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按照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守边固边等类型,合理确定乡村布局。通过合理布局城乡空间,为城市、县城和乡村节能减碳工作创造条件、做出贡献。
二是突出云南气候特点,分类推进建筑节能降碳。立足云南山地、河谷、高原气候以及5个气候区兼具的复杂地域特征,深入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因地制宜推广适用的建筑节能低碳技术,提高建筑平均节能率,进一步巩固云南省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处于全国较低水平的优势。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
三是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加快补齐污垃治理短板。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推进城市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实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
四是强化乡村风貌引导,开展农房功能提升
试点。强化乡村建设风貌引导,守住村落“特色”,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乡村特色风貌。开展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项目
试点,建设一批“结构安全、分区合理、功能完善、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特色突出”宜居农房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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