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碳减排标准子体系
《指南》要求,重点制修订温室气体与应对气候变化管理相关术语及定义、
碳排放数据分类与编码技术规范、
碳排放信息采集方法及要求、碳信息披露等标准。
制修订地区、园区等区域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加快制修订能源、冶金、建材、化工、有色、纺织、机械、信息通信、交通运输、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以及数据质量相关标准规范。
低
碳管理及评价标准方面,重点制修订城市、设施、企业、供应链、园区、技术等绿色低碳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绿色低碳产业统计核算相关标准,碳中和评价通则标准,以及不同应用场景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划设计、管理体系及实施评价等通用标准。
同时,《指南》明确,建立碳减排标准子体系,加快制修订火电、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煤炭、采矿、轻工、机械、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家用电器、农村居民供暖设备、制冷及冷链物流设备、工业设备、照明产品、数据中心、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设备、机械制造装备等重点产品和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
非化石能源标准方面,《指南》从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8个领域着手,提出若干需要重点制修订的标准。如重点制修订水电机组扩容增效、宽负荷稳定运行、运行状态评估与延寿等标准;重点制修订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以及辐射预报预测等技术标准;重点制修订光热发电设备标准,以及太阳能法向直接辐射预报预测等标准。
在碳清除标准子体系建设方面,《指南》指出,重点制修订陆地、湖泊和海洋生态系统
碳汇及木质林产品
碳汇相关术语、分类、边界、监测、计量等通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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