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
碳中和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天津市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长林介绍,《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
碳排放下降7%。全市公共机构
碳排放总量在2030年前尽早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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