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妥有序推进我省碳达峰
碳中和,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财政部《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明确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等。
一是明确财政支持重点
围绕目标时限,重点聚焦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重点行业领域
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绿色
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健全绿色低
碳市场体系等六个方面,统筹推进,实现精准发力。
二是明确财政支持政策
围绕关键环节,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举措,着力推动政策协同发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
三是明确财政保障措施
围绕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学习宣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发挥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进一步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方向和政策措施,找准工作着力点,加快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围绕“双碳”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资金保障,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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