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积极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先行先试,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主动参与国家统计局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试点机制研究,积极争取国家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
试点。
保山市列入交通运输部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名单,建成全国首个以高速公路建设和生物多样性研究保护为主题的“路域生物多样性(楚雄)科普示范园”。
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80%,玉溪市成为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
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成为国家2022年度林业碳汇试点。
五、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完成安宁市、东川区2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评估验收,完成普洱市、曲靖市、易门县、祥云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大理市全国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省级验收,昆明市等5个城市成为国家“无废城市”试点。
六、加快推进绿色国资建设
发布12个省属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典型
案例,成立云南省碳资产交易管理有限公司。
七、强化标准化工作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引领作用
发布2项行业标准、10余项云南省地方标准,制定11项本地树种
碳计量标准、1项绿色用电溯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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