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四项行动加快双碳标准体系建设
面对当前双碳工作对标准的迫切需求,《方案》提出实施四项重点行动,以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进程。
一是开展双碳标准强基行动。加快完善碳排放监测、数据管理、核算、核查、报告与评估、碳中和、信息披露、碳排放管理体系等碳达峰急需的基础通用标准,2023年前完成30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通过集中申报、集中立项,急需标准随时立项等有效措施,提速基础标准制定进程。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推动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及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等地区建立区域协同的标准实施机制,满足不同地区对实施双碳基础标准的特色需求。
二是开展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在用能产品和设备领域,加大制冷产品、工业设备、农业机械、信息通信设备等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及测量检测评估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工业领域,结合节能低碳等技术的发展趋势,加快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水平提升,形成更加先进的标准;在交通领域,推进车辆燃油经济性及电动车能效等标准制修订。同时加速完善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推荐性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有效支撑能效能耗标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5年前完成100项能效能耗标准及配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扩大标准覆盖面的同时,更加重视现有标准的更新升级和推荐性标准的衔接配套。推动能效“领跑者”和企标“领跑者”工作,为制定国际领跑的节能降碳标准奠定基础。加快建立能效能耗标准实施监测统计系统,加强标准实施与宣贯培训,鼓励重点区域提前实施更高的能耗限额标准,提升节能降碳标准的实施效果。
三是开展低碳前沿技术标准引领行动,2025年前完成30项减碳负碳等前沿低碳技术标准的制定。布局若干双碳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动技术研发与标准研制协同布局。通过开展双碳领域国家级标准验证点建设,提高标准的有效性。推动双碳领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创建,培育技术、标准、产业联动的创新机制。优化标准供给二元结构,体现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协调协同。发挥团体标准的灵活性和及时性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前沿技术、绿色低碳技术相关标准,以标准先行带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和推广应用。
四是开展绿色低碳标准国际合作行动,联合更多相关方,扩大合作渠道,培育绿色低碳国际标准
专家队伍,积极争取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绿色低碳领域相关技术机构秘书处和领导职务,加大节能、新能源、碳排放、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国际标准的实质性参与力度。更加重视绿色低碳标准成果的国际转化和自主创新技术的国际标准突破,2025年前提交30项绿色低碳生态国际标准提案,提升我国对国际双碳标准的贡献力。推进节能低碳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提升我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