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果丰硕 各项政策纳入法治化轨道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副司长王心同说,我国已初步建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细化实化,国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完善补偿政策。
王心同介绍,近年来,我国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的合作网络织密织牢,出台建立长江、黄河全流域横向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制定了洞庭湖、鄱阳湖、太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指导意见。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建立了13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领域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绿色金融、绿色标识、绿色建筑等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我国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取得重大进展。”王心同说。
他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尽快出台,把生态保护补偿各项政策纳入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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