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将碳达峰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明确重点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是能源
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
新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深化能源制度改革。
二是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碳达峰。
三是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四是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能绿色物流。
五是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增强节能管理综合能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促进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六是循环经济降碳行动。推进开发区(园区)循环化发展,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七是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推进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攻关和应用,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生态,支持绿色低碳创新
平台建设,加强碳达峰
碳中和人才引育。
八是固碳增汇强基行动。巩固生态系统
碳汇成果,提升生态系统
碳汇能力,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推进农业减排固碳。
九是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全民宣传教育,倡导绿色
低碳生活,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培训。
十是碳达峰
试点示范行动。组织开展城市碳达峰
试点,创建碳达峰试点园区(企业),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开展碳普惠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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