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由湖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指导,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编写的《湖南省能源发展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出炉。相较往年,《报告》新增了湖南省
碳排放现状及达峰趋势分析。
《报告》介绍,湖南省2019年碳排放总量约为3.1亿吨(2020年数据尚未更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按从高到低排第14位,在中部六省中排第5位;碳排放强度约0.779吨/万元,低于全国碳排放强度0.993吨/万元,从低到高排全国第8位。
湖南省碳排放量总体呈现东高西低特点,其中长沙、娄底、岳阳碳排放量高于3500万吨;娄底、湘潭碳排放强度最高,高于1.0吨/万元,长沙、永州碳排放强度最低,低于0.5吨/万元。
“十三五”期间,湖南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年均增速约1.53%。2020年,湖南省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约3亿吨,占全省碳排放总量的95%左右,其中化石能源燃烧产生的直接排放量约占总量95%,省外电力调入所产生的间接排放量约占总量的5%。
《报告》认为,目前湖南省人均碳排放处于较低水平,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碳排放总量仍将随着工业化进程逐年上升,预测湖南能源领域碳排放与2029—2030年内实现达峰,达峰峰值约3.53亿吨。
在保证社会正常生活和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湖南将以“控煤、保电、稳油、加气、扩新”为能源
绿色转型基本目标,围绕能源结构
绿色低碳转型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两条主线,构建能源供给、能源消费、人为固碳三大协同降碳体系,稳步推进湖南省能源领域碳排放如期达峰。
《报告》预测,2025年全省能源领域直接碳排放总量约3.14亿吨,其中煤炭消费排放占比约66%,石油消费排放占比约22%,天然气消费排放占比约7%,间接碳排放占比约5%。煤炭消费碳排放将于“十四五”末或“十五五”初期实现达峰,石油消费碳排放在“十五五”末期达峰,天然气消费排放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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