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立法立规 基础设施应先行
当前,我国氢能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相较于国际先进水平,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相对滞后,面对新机遇,亟须加强统筹谋划,补齐短板。
首先,应尽快出台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加快立法立规。从法律上明确氢气的能源属性,在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础上,更好地以能源形式予以管理;还需明确加氢站的管理职能和监管机构、管理办法。目前,武汉、济南、潍坊、保定等地已参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加氢站经营许可进行管理创新。成都市则发布了《成都市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创新性地将加氢站纳入成都市特许经营权目录予以管理。
其次,应尽快修订加氢站建设国家标准。对加氢站定量风险评价、氢安全事故后果及预防等开展基础研究,结合国内外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修订完善现行加氢站标准,指导加氢站建设,降低作为危化品管理时面临的不必要的安全管理成本。
再次,要统筹规划,“以需定站,以站定车”。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先行,是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普及的关键所在。从国际经验来看,氢能产业初期基本上都是走基础设施优先的道路。为防止一哄而上造车或建设加氢站,应统筹规划氢燃料电池车发展和加氢站布局,以加氢站建设引导氢燃料电池车的消费。
最后,应逐步提高加氢“绿色度”,减少氢能
碳足迹。对于单纯加氢站,应逐步提高绿氢的采购比例。对于站内制氢加氢一体站,应逐步提高绿电比例,提高制氢效率。此外,还应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由于氢气作为能源使用时间尚短,关于氢安全的宣传仍不到位,社会对氢的使用安全性尚未建立信任。有必要加大氢能知识的科普宣传,更加积极地宣传未来氢社会的蓝图和价值,营造良好的安全用氢氛围,加快氢能进入居民能源消费终端,发挥氢能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支撑作用。
(作者:张建红,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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