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和重要举措,为重庆高质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明确了制度顶层设计。
3个时间点量化目标
《意见》围绕2025年、2030年、2060年三个时间节点量化了主要目标:
根据《意见》,到2025年,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森林覆盖率达到57%,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8%,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达到3.1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聚焦重点领域推进全面绿色转型
《意见》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明确提出这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意见》共明确了11项任务,33项措施,要求从绿色低
碳规划引领、区域布局、减污降碳扩绿增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意见》聚焦重点领域,要求大力推动产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在产业发展方面,要求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探索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路径,实施支柱产业提质工程,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同时,加快服务业绿色低碳升级,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深化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兴产业。
在能源体系方面,要求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坚持节能优先,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有序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动
新能源在安全可靠基础上逐步替代传统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64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达到564万千瓦以上。
在交通运输方面,要求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铁公水空立体交通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组织效率,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和装备应用。
在城乡建设方面,推动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持续提高新建建筑地方节能标准,推动建筑执行更高星级
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结合重庆战略地位,《意见》从成渝地区绿色低碳区域协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等方面要求提高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绿色转型发展水平。
此外,《意见》还要求构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
碳汇能力,健全法规和统计监测制度,完善绿色低碳政策机制等。
为保障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到位,《意见》提出,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区县、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将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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