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段青英:健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机制
“自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正式启动以来,全国碳市场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亟须完善、管理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段青英认为,为保障
碳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下一步要从加强顶层设计、提升监管能力等方面着手,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据段青英调研了解,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全国碳市场第一个
履约周期顺利收官。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已初步显现。
但她发现,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例如,目前虽然已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但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缺乏配套,存在法律法规少、政策文件多、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自2021年3月份征求意见后一直没有出台,按照现行规定,对未按时足额履约的企业仅处罚2-3万元,处罚成本低且法律依据不足。
再比如,缺乏细化的规定,针对部分企业因被法院查封账户、已经关停未注销的企业不能交易导致无法履约的情况,目前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缺乏完善的标准规范、技术指南,导致影响了碳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对市场交易中出现部分企业不愿出售配额导致市场供应不足、缺口企业不能购买足够配额履约、交易价格非理性上涨问题时,如何使政府更好发挥作用,促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结合,也是当前需要研究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段青英建议,首先要完善法规体系。国家层面应尽快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并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加强顶层设计,一方面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另一方面制定新的管理机制来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
第二,要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对重点排放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咨询机构、核查机构的管理,建立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快信息建设,尽快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加大宣传培训,督促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
第三,推动企业履约。段青英认为,应从法规层面确立碳排放配额权力属性。企业应履约缴纳的
碳配额额度明确为政府行政规制下的特别许可,以此保障企业履约;履约后富足部分作为新型财产性权利具备商品属性,具备可执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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