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转变考核方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制度转变
从“十一五”时期开始,我国政府就高度重视能源转型与应对气候变化,通过能源强度和碳强度的双控约束性指标持续推动转型进程。中央多次强调要科学合理转变考核方式,既要激励约束政府行为,还需要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同时引导绿色消费行为和理念。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到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意味着具体举措和考核办法正在统筹制定之中。
能源活动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能源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占总排放量的90%左右。因此,一定阶段的能耗“双控”可以等同于碳排放“双控”。以提高用能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为主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已经实施多年,有一定工作基础,也发挥了较好作用。但是,在能耗“双控”的施行过程中,却一直存在着一个问题,即并非所有的能源消费都会产生大量的碳排放,比如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供电。所谓原料用能是指以化石能源产品作为原料的能源消费,在很多情况下并不会产生大量的碳排放,但长期以来都被纳入全部能源消费的统计中。与此同时,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越来越高,其消费过程也不产生碳排放,这意味着能源消费量与碳排放量的相关性正在缩小。从更加精准推动“双碳”工作和鼓励发展新能源角度,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便显得十分必要。除此之外,对国家重大项目要实行能耗单列,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都为考核留有适当弹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能耗“双控”的目标指向效率提升,而碳排放“双控”则直接指向绿色低碳发展。单纯对能耗进行控制,还可能会误伤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可再生能源丰沛地区的经济发展。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不仅会促进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还可以把高碳排放产业面临的转型压力转化为转型动力。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将在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同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促使政府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在能源消费和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同步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发展。
(作者:庄贵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邵方超 崔凯铭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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