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能源发展的目标任务,《纲要》中能源相关的目标指标共4个,分别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这些指标之间衔接匹配、互为支撑,共同构成“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是体现能源结构低碳转型的主要指标,《规划》从消费侧、供应侧两个方面明确了任务举措,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在能源消费侧,《规划》着力从3个方面推动形成
绿色低碳消费模式。一是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十四五”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二是实施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行动,着力提升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能效水平,实施
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三是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钢铁、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全面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深入推进电能替代,提高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
在能源供给侧,一方面,考虑到非化石能源主要以电的形式利用,支撑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左右的目标,《规划》在指标设置上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十四五”期间提高5.8个百分点。在任务安排上,《规划》对水、核、风、光等非化石能源发电作出统筹安排,提出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生物质发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并在项目专栏中明确了“十四五”重点发展区域及工程项目,力争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左右,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另一方面,《规划》对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也安排了相应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包括核能综合利用、生物质燃料、地热能供热制冷等。
通过以上目标任务的实施,将有力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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