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谋划提升产业绿色低碳竞争力的应对举措
碳达峰碳中和本质上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需加强产业绿色低碳竞争力的战略谋划。
主动对标国际绿色经贸规则。有效提升江苏在全球绿色低碳产品标准和认证标识体系上的话语权。实施低碳认证推广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碳排放数据采集,分行业分批次构建江苏重点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引导重点外贸行业、能源密集行业对产品碳足迹进行认证。实施低碳标准能力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研发国内国际领先的绿色生产技术,强化绿色标准制定权。实施绿色供应链示范行动,实施新型绿色壁垒风险预警行动。
促进产学研用协同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聚焦绿色低碳领域的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搭建科技创新
平台。推动省内科研院所围绕新能源、绿色新材料进行学科优化和业务提升。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打牢核心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材料、先进工艺的基础。分行业做好产业链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
统筹规划精准定位产业布局。精准谋划产业技术路线。推动各地审慎布局,以“链长”为龙头,绘制具有区域特色的技术路线图。培育一批优质低碳品牌。围绕“531”产业链,推动构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标准体系。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企业成链集聚。推进省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推动低碳投融资体系建设,构建产业链精准招商政策供给体系。
积极构建关键矿产资源高效管理体系。建立重要资源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战略资源综合评估,鼓励龙头企业布局上游,提升关键矿产资源的再生利用水平。针对产业链上游外迁普遍情况,鼓励龙头企业去海外或西部地区投资上游矿产资源,或签订长期合同和形成战略伙伴关系。
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创新。一是新能源消费引导创新。探索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和消纳考核制度,绿色电力消费不计入碳排放量核算;进一步扩大绿色电力交易范围。二是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创新。充分考虑新能源用地、用海需求,通过空间留白等方式为新能源开发利用预留空间。三是财税金融政策创新。出台支持光伏、海上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储能发展的支持政策,探索开展新能源基础设施的REITs和ABS业务。四是区外新能源合作创新。积极与西部省份开展新能源合作,协商建立低碳零碳电力输送通道,签订长期绿色电力输送协议;进一步打造区外大型风电场和集中式光伏电站,投资参股西部水电建设,统筹推进输配电通道、新能源产业飞地建设。
(作者单位: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能源资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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