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全国两会通过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细化了非水可再生能源空间开发布局,强调了煤炭集约生产与合理控制煤电,突出了建设多能互补类
清洁能源基地和提高特高压输电通道效率的重要性,强调了系统调节智能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在提高消纳可再生能源方面的重要性。《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给出了具体发展目标,即到2060年,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并提出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主要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首先,需要重视从“清洁”到“绿色”的渐进发展。“清洁”是近中期我国能源发展的目标。“清洁”更紧密地结合我国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强调在坚持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基础上,安全稳妥实现
新能源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替代。这是在复杂严峻的国际政治、经贸、科技和军事环境下,确保“端牢端好我国能源饭碗”,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发展保障的战略选择。“绿色”是我国能源发展的远期目标。“绿色”更加突出能源结构中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绝对优势占比,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更为重要的是,转向“绿色低碳”不仅是能源发展的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具有更高层次的伦理道德内涵,是我们与国际社会共同追求努力的长远目标。
由表可见,在能源未来目标的四个维度中,与“清洁”“低碳”和“安全”“高效”直接相关的工作要求分别有17项、12项和23项、23项。涉及能源“安全”和“高效”的工作要求占比最高,其次是“清洁”和“低碳”目标。这与第一部分“能源转型目标”的分析结果相互支撑。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高效”目标。该目标贯穿于消费测和供给侧,涉及基于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的效率提升,还涉及到基于投入产出的经济性提高。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内需不断增长,同时还要为全球提供大量货物商品的庞大能源消费体而言,用能效率和效益的高低从某种角度也是一种“能源安全”,在总量与强度上不断强化用能和排放约束是必然选择。
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是一项伟大系统工程,需要目标清晰、指导性强的顶层设计,需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分领域、分区域做好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技术赋能、体制机制创新作用,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发展与减碳、远期与近期、局部与整体、投入与产出等多重关系,坚持安全底线,严守
碳排放约束边界,将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紧密融入到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整体布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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