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5 日,根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 1 月 24 日下午就努力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
会议中再次针对
碳中和进行深刻的分析,进一步落实了新一年关于双碳政策发展落实的基调。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放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刻总结我国双碳任务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实现双碳重要意义,为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指导思想与具体的行动指南,提出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能源革命、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
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完善
绿色低碳政策体系、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六项具体要求。会议对双碳政策提出多个重要方向,对2021年相关政策进行总结,对其中重点问题做了针对性阐述。
首先提到了政策力度问题,总书记强调减排不是减生产力,要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等,不搞一刀切,要考虑区域性差异。总书记提到,在2021年,政策初步落实难以有效把控实施力度、实施防线和地区差异,在部分细分领域、地区造成了供给不足的问题,导致生产效率受到大的影响,导致整体生产节奏难以形成有效统一。此次会议在前期会议的基础上明确了两个基调,一是保证合理发展,二是考虑地区差异。
会议还提到了政策实施的节奏问题,强调要立足当下,放眼长远,循序渐进,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我国经济发展经历了多年的粗放发展,在不同领域、不同企业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发展差异,长期问题需要时间逐步地治理,过度落实不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形成新的问题。有序地落实
碳减排有利于行业内部落后企业平稳过渡,优化结构的同时不产生额外的发展问题。
会议针对2021年的相关政策落实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纠偏,在前期中央经济会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定调双碳政策的实施节奏和大前提,强调行业的变革需要时间,但方向确定,双碳政策再落实力度和节奏方面需要考虑实际情况,不能延续双碳政策执行前无限制的粗放式发展,也不能不发展。
我国首次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在2020年9月的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全世界表示中国将采取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在2030年达到碳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0%至65%,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如今,我国确定双碳目标已有一年多,国家陆续推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主要内容围绕减少碳排放设立目标,对于高碳排放企业进行管控以及鼓励节能、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为主,引导双碳落地,政策指导层面越来越清晰。
国家层面:
▶ 2020年9月:在联合国大会首次提出“3060双碳”承诺,“十四五”阶段成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
▶2020 年底: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了《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印发《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 2020年12月:《新时代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
▶ 2021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2021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 2021年3月11日:十三次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 2021年5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 2021年7月1日: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 2021年9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 2021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
▶ 2021年9月30日: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等十部委发布《关于印发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的通知》,要求特色小镇应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有条件可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
▶ 2021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意见》。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石化化工行业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冶金、建材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
▶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提到2025、2030、2060三个目标。
▶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下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到“十四五”期间、“十五五”期间两个目标。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 2021年10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
试点的通知》。
▶ 202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 2021年12月30日: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国资央企发展全局,加快央企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为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地方积极响应,在地方层面发布了相关政策规划等管理文件。从各地出台的政策来看,很多省市自治区都将实现“双碳”目标列为“十四五”期间的工作重点。此外,有些地方政府会出台一些政策鼓励风电、光伏发展,以此减少电力行业产生的碳排放。
地方层面:
各省市“十四五”发展目标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碳排放稳中有降,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北京示范。
2021年重点任务: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细颗粒物、臭氧、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突出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明确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
天津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
2021年重点任务: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和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绿色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实施工业污染排放双控,推动工业绿色转型。
▶2021年6月23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天津电力“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
▶ 2021年9月27日:《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
上海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加快实施生态惠民工程,使绿色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
2021年重点任务:启动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2021年5月19日:《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 2021年7月1日:上海市发改委,《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
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2021年8月6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2021年10月8日:《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走出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2021年重点任务: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编制自治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协同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做优做强现代能源经济,推进煤炭安全高效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高标准建设鄂尔多斯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
▶ 2021年9月24日:《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具体措施的通知》。
▶ 2021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2021年11月12日:《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新疆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240万千瓦,建成全国重要的
清洁能源基地。立足新疆能源实际,积极谋划和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021年重点任务:着力完善各等级电压网架,加快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推进“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建设,推进阜康120万千瓦、哈密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供电可靠性。
河北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中长期规划,支持有条件市县率先达峰。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打造塞罕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2021年重点任务: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制定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生态系统
碳汇能力,推进
碳汇交易,加快无煤区建设,实施重点行业低碳化改造,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光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600万千瓦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2%。
▶2021年4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2021年7月20日:石家庄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
▶2021年9月20日:《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
▶2022年1月14日: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河北省将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和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山西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基本形成,能源优势特别是电价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比较优势、竞争优势。
2021年重点任务: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山西行动。把开展碳达峰作为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牵引举措,研究制定行动方案。
辽宁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围绕绿色生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国家要求。围绕安全保障,提出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133万吨标准煤。
2021年重点任务: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科学编制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氢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发展。建设
碳交易市场,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2021年7月14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林业、草原局发布《辽宁省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管理部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清单》,对风电、光伏等项目给予用地倾斜,支持海洋能产业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领域。
吉林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巩固绿色发展优势,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建设美丽吉林。
2021年重点任务:启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强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全面构建绿色能源、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加快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黑龙江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新突破,争当共和国攻破更多“卡脖子”技术的开拓者。
2021年重点任务:落实碳达峰要求。因地制宜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项目,优化风电、光伏发电布局。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2021年11月1日:黑龙江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1-2023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滚动实施方案》。
江苏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快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力争提前实现碳达峰,充分展现美丽江苏建设的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水韵人文之美、绿色发展之美。
2021年重点任务: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及“十四五”行动方案,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加强节能改造管理,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 南京:2021年4月20日,《南京江北新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试行)》。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5月13日《2021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
浙江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实施碳达峰行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全民自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4%,煤电装机占比下降到42%。
2021年重点任务:启动实施碳达峰行动。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零碳”体系试点。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大力发展
新能源,优化电力、天然气
价格市场化机制,落实能源“双控”制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8%,煤电装机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腾出用能空间180万吨标煤。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2021年6月8日:浙江省科技厅发布《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
安徽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为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赢得主动。
2021年重点任务: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严控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推进“外电入皖”,全年受进区外电260亿千瓦时以上。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完成电能替代60亿千瓦时。推进绿色储能基地建设。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160公里,天然气消费量扩大到65亿立方米。扩大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完成造林140万亩。
福建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实施生态省战略,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树立绿色发展导向,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更优美。
2021年重点任务:创新碳交易市场机制,大力发展碳汇金融。开发绿色能源,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实施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厦门、南平等地率先达峰,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
低碳社区试点。
▶2021年9月14日:《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10月21日:《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山东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打造山东半岛“氢动走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降低碳排放强度,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2021年重点任务:加快建设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工程。抓好沂蒙、文登、潍坊、泰安二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压减一批焦化产能。严格执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办法,深化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倒逼能耗产出效益低的企业整合出清。推进青岛中德氢能产业园等建设。
▶2021年8月22日:《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2年1月20日:《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到2023年 山东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全面纳入城乡发展布局 50%以上的县(市、区)。
河南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构建低碳高效的能源支撑体系,实施电力“网源储”优化、煤炭稳产增储、油气保障能力提升、新能源提质工程,增强多元外引能力,优化省内能源结构。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5个百分点左右。
2021年重点任务: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探索用能预算管理和区域能评,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权、碳排放权等初始分配和市场化交易机制。
▶2021年8月18日: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湖北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数字湖北,着力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2021年重点任务:研究制定省碳达峰方案,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低碳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产业。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加强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和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化及示范应用。
▶2021年9月9日: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推动降碳及发展低碳产业工作方案》。
▶2021年11月18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意见》。
湖南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021年重点任务: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发展环境治理和绿色制造产业,推进钢铁、建材、电镀、石化、造纸等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支持探索零碳示范创建。
▶2021年10月22日:《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广东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打造规则衔接示范地、高端要素集聚地、科技产业创新策源地、内外循环链接地、安全发展支撑地,率先探索有利于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
2021年重点任务: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分区域分行业推动碳排放达峰,深化碳交易试点。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占比。研究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度,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
▶ 深圳:2021年3月31日,《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南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提升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食品加工等三个优势产业。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80%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新增400万千瓦。清洁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和车桩比达到全国领先。
2021年重点任务:研究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70%,实现分布式电源发电量全额消。
▶2021年7月28日: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1年8月2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试行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四川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大气、水体等质量明显好转,森林覆盖率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稳定,能源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2021年重点任务: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持续推进能源消耗和总量强度“双控”,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和重点节能工程。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行“光盘行动”,建设节约型社会,创建节约型机关。
▶2021年4月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文旅厅、体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林业局发布《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
陕西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2021年重点任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研究,编制省级达峰行动方案。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深入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2021年9月29日:《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若干措施》。
甘肃
“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用好碳达峰、碳中和机遇,推进能源革命,加快绿色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打造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综合生产基地、储备基地、输出基地和战略通道。坚持把生态产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主要抓手,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促进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增值,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2021年重点任务:编制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鼓励甘南开发碳汇项目,积极参与全国
碳市场交易。健全完善全省环境权益交易
平台。
▶2021年8月26日:《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宁夏
2021年1月14日:《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2025、2030、2060将实现的目标。
▶2021年9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重庆
▶2021年11月19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
贵州
▶2021年10月26日:贵州发改委发布《贵州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实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云南
▶2021年9月28日:云南省生态厅发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
▶2021年7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年11月19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江西绿色转型发展的决定》。
(作者供职于英大长安风险管理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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