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山西省、
北京市、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广东省等与我省能源结构特点相近或国内先进典型省(区、市)的实地调研和函询,总结了对贵州省能源领域实现“双碳”目标的启示。
各省(区、市)在实现“双碳”目标的思路和举措中均紧抓“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这个总基调,制定更加积极的
新能源发展目标,推进风电、光伏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在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加快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推动电网智慧化升级,大力提升
新能源消纳能力,提高电力系统灵活调节水平。
2.着力升级能源消费方式
各省(区、市)均注重坚持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全社会节能,加快推进低碳技术应用,提高重点行业和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部门和行业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
3.着力出台推动“双碳”战略相关政策
一是注重通过立法来确保
节能减排政策的法律地位;二是将提高能效作为
节能减排的重要政策抓手;三是注重通过财政和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4.尊重发展规律、科学把握节奏
贵州省属于经济社会相对落后且煤炭消费比重大的地区,发展任务艰巨,在制定“双碳”战略目标时,应尊重发展规律、科学把握节奏。“碳达峰”阶段,可借鉴山西、内蒙古经验,注重传统基础能源产业煤炭、煤电的清洁高效化发展,工业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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