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有些地方、行业、企业工作着力点有所‘跑偏’,采取的行动措施不符合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循序渐进、先立后破的要求。”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在日前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实现“双碳”目标,必须防止“跑偏”“走调”。
应考“双碳”莫“跑偏”!这是及时的提醒,更是有力的纠偏。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落实这一决策,全国各地推动迅速、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误区和偏差。譬如,有的地方把“碳达峰”当成“碳冲锋”“攀高峰”,“倒计时”式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有的地方盲目追求“减碳”政绩,要么急于求成,对高耗能项目搞“一刀切”关停,或骤然对煤电等项目抽贷断贷;要么热炒概念,盲目推出所谓零碳方案、零碳社区等;要么“抢头彩”心切,未经科学规划就“大手笔”布局
新能源等领域,造成产能泡沫,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正常生活,把一项系统性工程搞成了“运动式减碳”。不管是投机式的“碳冲锋”,还是冒进式的“运动式减碳”,都是对“双碳”工作的误解和跑偏。
实现“双碳”目标,是我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说白了,既是外在要求,也是内在需要,不能仅是“要我转”,更要成为“我要转”“要转好”。我国经济体量巨大,能耗总量高,高能耗、高污染的传统模式难以为继,只有贯彻新发展理念,走
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之路,才是正道。把“碳达峰”变成“碳冲锋”,本质是一种投机主义,是对传统高污染、高能耗模式的眷恋,与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格格不入;把“碳达峰”搞成一场“运动”,看起来轰轰烈烈,“动作很大”,口号喊得很响,实际上是急于求成、违背规律的表面文章,最终可能沦为形式主义,无益于“双碳”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在努力实现“双碳”之路上迈出坚实步伐。2019年,江苏关闭高耗能高污染及“散乱污”规模以上企业3600多家,关停低端落后化工企业1200家以上,基本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机组改造规模和超低排放标准机组规模均居全国前列。2020年,江苏
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降低24%左右。但必须看到,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有70年左右的时间,而我们的时间只有30年左右,时间偏紧。江苏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化石能源占比高于全国。据测算,要在2030年之前完成“碳达峰”目标,江苏省煤炭消费必须控制在1.95亿吨标煤以内,与2019年基本持平,减碳压力巨大。清醒认识形势、科学理性作为,才能顺利实现“双碳”目标。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既不能无所触动、无所作为,也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实现目标,尊重差异很重要。各地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减排潜力不同,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把握节奏很重要。研究表明,德国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碳达峰”时,人均GDP普遍在2万—4万美元。2020年,江苏人均GDP12.1万元,按当年汇率折算超过1.7万美元,所以,未来五年是“碳达峰”的窗口期。窗口期就是机遇期,就是关键期,就是考验期。窗口期,就要多发现问题、多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系统推进很重要。减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不能“就碳论碳”,更不能“大而化之”,而要“十个指头弹钢琴”,全面统筹、通盘考虑,增强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实现“双碳”目标,要“标本兼治”。治标,就是聚焦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比如大力降低制造业化石燃料使用占比,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促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治本,就是要深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序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加快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积极构建
清洁能源体系、绿色制造体系、
低碳生活体系。要“先立后破”。把减碳的基础设施“立”好,在处理好减碳与产业发展、供应链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之间关系的前提下,拿出清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综合考量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减排、
碳源量与
碳汇量的关系,合理设定目标,统筹有序推进。要“精准滴灌”。综合考虑本地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各行业能源消费情况等因素,在深入调研分析基础上,将减碳措施细化到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主体,增加
碳减排方案和管理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实现“双碳”目标,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美丽江苏的必然要求,是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前列的必然要求。扫描种种“应考”误区,我们要揽镜自照治未病,以有则改、无则警的自觉和自律,应对风险挑战,主动做出表率,以一个更加绿色低碳的新江苏,答好不辜负中央、不负于人民的时代考卷。(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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