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3个方面积极行动,构建“三位一体”的碳达峰
碳中和政策体系。
加快构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确定基本权利义务关系。二是针对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涉及的
碳排放交易、适应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条例和部门规章。三是做好现行与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使之与新制定的法律法规相一致,并消除已有立法之间的冲突。四是鼓励地方就气候变化立法,探索符合本区域的减缓和应对气候变化创新性制度和具体措施,从而构建起以应对气候变化法为核心,重点领域条例、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
建立政策文件体系,解决实施路径问题。出台《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意见》,举旗定向、谋篇布局,明确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基本路径、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机制。出台《关于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实施行动计划》,瞄准10年攻坚期,进一步明确碳达峰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
此外,还要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继续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深化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严格控制煤炭消费。着力推动产业
绿色低碳升级,加强能评、碳评等前置性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工业
绿色低碳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着力促进交通领域降碳增效,提高铁路、水运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推进建筑领域绿色转型,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标准,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积极培育
碳交易市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同时,建立完善初始分配、
价格形成、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监督管理、纠纷处理等机制,健全企业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巩固提升自然
碳汇,大力发展人工
碳汇。
建立技术标准体系,解决执行层面问题:一是针对钢铁、建材、有色、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建立覆盖生产、建设、运营、运输、消费等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二是对于涉碳行业,在已有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碳排放指标,并依据其重要性分列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等。三是鼓励地方、行业出台地方性标准和行业性标准,进一步丰富碳排放的技术标准体系。
最后,应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将相关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领导干部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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