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双碳”行动,以及全国
碳排放交易启动的重要时间脉络总结如下:
-2020年9月,我国在联合国大会首次提出雄心勃勃的“30-60双碳“承诺后,“十四五”即成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
-2020 年底,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了《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印发《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开展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预分配相关工作,从技术层面推进全国
碳市场建设。共有2225家发电企业、自备电厂纳入首批全国
碳交易试点,总排放量超过40亿吨。《分配方案》明确,“对已参加地方
碳市场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配额分配的重点排放单位,暂不要求其参加全国碳市场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配额分配和清缴。方案印发后,地方碳市场将不再向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发放配额。”
-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基于现行法规,围绕全国碳市场建设和运行的基础制度保障需要,为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注册登记和 交易监督管理、清缴
履约等活动提供制度支撑,同时也为后续技术规范制定提供工作依据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强调 推动
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把碳达峰
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
-2021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人气候峰会”讲话,提到中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时间,需要中方付出艰苦努力,中国正在制定碳达峰行动计划,广泛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中国将严控煤电项目,“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中国已决定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还将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29次集体学习,提出科技发展与低碳行动:产业优化升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工业互联网、产业数字化;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发展
新能源。
-2021年5月26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
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会议,会议强调,要紧扣目标分解任务,加强顶层设计,指导和督促地方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科学设置目标、制定行动方案。当前要围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支持
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完善
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等,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中央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带头压减落后产能、推广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2021年6月22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7月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并宣布今年7月,启动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以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021年7月13日,在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
论坛“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文明建设”主题
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0年度报告》,报告内容涵盖2019年我国有关部门、地方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包括强化顶层设计、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基础能力、全社会广泛参与,以及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7个方面,全面展示了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制定、体制机制建设、社会意识提升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在报告的“完善体制机制”章节,包含了推动立法和标准制定、推进绿色制度建设,以及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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